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容错纠错机制(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7-09 10:59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一、背景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该条款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但在实际操作中,针对“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情形存在一定异议,很多企业在公示企业年报时,可能会因一时的疏忽将财务信息中小数点、单位等信息填错,一过年报修改截止时间(6月30日)后无法再进行修正,一旦被抽查到就会面临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而被行政处罚。部分企业会因这条列入理由喊冤,认为因较小差错用“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定性明显偏重。为此,莆田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国市监信发〔2024〕69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服务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闽市监综〔2023〕108号) 关于“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确保过惩相当”“在年报公示、登记事项监管等工作中, 审慎行使行政处罚权, 完善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对市场主体主动申明,或市场监管部门在抽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网站及网店网址等一般状态信息有误,以及财务信息中小数点、单位、数据小范围偏差等错误,且未发现市场主体主观故意及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允许市场体修改,一般不直接作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处理”等要求,本着为企业办实事做好事的原则,针对企业的关切,出台《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容错纠错机制(试行)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11项符合《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容错纠错事项清单》(下简称《清单》)适用情形,未存在主观故意及造成不良后果且能整改到位的情形予以容错纠错,不认定为“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既守住市场秩序底线,又为企业提供容错空间。

  二、目标任务

  坚持“依法依规、包容审慎、过罚相当”原则,审慎行使行政处罚权,通过建立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容错纠错机制,避免出现“以罚代管”;通过责令改正、信用承诺等监管措施,引导企业主动纠错、诚信自律,构建“企业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社会共治格局,实现“减负增信、激发活力”目标,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通知》含正文和3个附件。正文围绕总体要求、适用情形、运转流程、工作要求4个方面对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容错纠错机制进行了说明,附件1为具体11项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容错纠错事项清单,附件2为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容错纠错机制具体运转流程图;附件3为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容错纠错机制相关文书。

  四、范围期限

  本《通知》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范围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培源

  联系电话:0594-2671316

  六、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容错纠错机制是落实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确保过惩相当”“在年报公示、登记事项监管等工作中, 审慎行使行政处罚权, 完善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等规定的细化和明确,是积极回应企业关切、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的重要举措。主要特点有:1.首创容错清单,明确适用情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工作要求,归纳11项具体容错纠错事项,明确具体情形,形成《清单》,并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实践调整,确保灵活性与适应性。2.实施包容审慎,确保过惩相当。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年报公示、登记事项监管等工作中, 审慎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要求。对列入《清单》,未存在主观故意及造成不良后果且能整改到位的情形予以容错纠错,不认定为“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企业年报中实缴出资额和财务信息数值大范围偏差、股权变更、对外提供担保等、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等重要信息错误,不适用容错纠错机制。3.闭环整改流程,强化公平透明。建立“发起告知-纠错整改-验收审批-闭环处置”运转流程,对发起、研判、验收、审批等环节办理人员权限进行明确,规范内部审批流程,确保容错纠错机制公平透明。4.优化政企互动,激发企业活力。通过政策宣传、案例引导等形式,推动企业自查自纠,允许企业主动申请修改错误年报信息,释放“容错纠错、守信激励”信号,既提升年报数据真实性又提高企业诚信意识,为企业发展营造充满活力的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