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11:08 点击数: 字号: T | T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3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下发了通知(闽市监信〔2023〕73号)(附件),在省上计划的基础上,我局结合莆田实际,综合汇总了市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抽查计划,制定了《2023年度莆田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结合省上要求和莆田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贯彻省上文件精神,优化抽查计划科学组织实施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科室要按照省局的总体部署,合理有序开展各项抽查任务,推进双随机抽查常态化。有序推进各项抽查计划任务,运用(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http://172.23.25.228:8187/msip-portal/#/innerLogin)开展抽查任务,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开展抽查检查,及时全面录入抽查结果,务必确保抽查检查结果公开率达100%。市局机关业务监管科室与县区、机关各科室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完善抽查计划的组织实施,加强统筹管理,多项抽查计划能合并联合抽查的,尽量合并联合抽查,避免对企业的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努力构建“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格局。
二、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实施差异化抽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科室要按照省上工作要求,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制定双随机抽查任务时,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依企业(监管对象)的信用风险分类状况实施差异化抽查,对信用良好企业(监管对象)要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对失信、严重失信企业(监管对象)要提高抽查比例。
三、持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落实营商环境考评指标
2023年度“两库”建设情况部门覆盖率、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工作指引制定完成部门占比、年度抽查计划部门覆盖率、抽查检查结果公开率等指标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考评系统在线监测并排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务必高度重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机制,确保落实“两库”建设部门覆盖率、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工作指引制定完成部门达100%,并主动发起、积极参与跨部门联合抽查,确保各县区成员单位年度抽查计划完成率达100%,对抽查结果要做到及时全面录入,确保抽查检查结果公开率达100%。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科室要按照“谁抽查、谁采集”、“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到“互联网+系统”和“一体化平台”。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的情形外,各级检查组要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最终检查结论,属于市场主体的要相应记于其名下。对于非市场主体类的抽查对象要通过本局本部门的门户网站或本系统的相关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要后续处理的,处理后结果要一并公示。
四、注重时间截点,全面完成计划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与跨部门联合抽查和“1+X”专项督查同步部署落实,还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务必确保全年抽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另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发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典型案例至少1例,通过典型案例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教育面和震慑面。
各县区、相关各科室请分别于7月10日、于12月20日前将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市局信用监管科,联系人:林日,联系电话:13626900400。
附件:《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闽市监信〔2023〕73号)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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