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15:00 点击数: 字号: T | T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在省市场监管局制定的《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闽市监信〔2022〕51号)(附件2)的基础上,结合莆田实际,综合汇总了市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抽查计划,制定了《2022年度莆田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结合省上要求和莆田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要加强学习统一认识,统筹优化抽查计划的组织实施。

  根据省局《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闽市监信〔2022〕51号)文件要求,2022年全年抽查总比例暂以不低于2021年末企业实有数的3.5%开展,上半年由各地按1.5%至2%的比例自行组织抽查,并视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下半年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上半年各地抽查情况采取相应形式部署开展。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科室要按照省局的总体部署,合理安排有序推进各项抽查计划任务,上半年可运用现有协同监管平台开展抽查任务,下半年根据系统升级建设情况,全面启用新系统开展抽查任务,确保上半年总体任务完成,并根据省局下半年部署要求相应调整,全面完成全年抽查任务。要根据业务监管实际和监管力量,合理有序开展各项抽查任务,避免扎堆集中开展,推进双随机抽查常态化。市局机关业务监管科室与县区、机关各科室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完善抽查计划的组织实施,加强统筹管理,多项抽查计划能合并联合抽查的,尽量合并联合抽查,避免对企业的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努力构建“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格局。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科室要按照省局的总体部署要求,于10月31日前完成全年抽查任务,并将本年度抽查工作情况,报送市局信用监管科。

  二、要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按要求做好双随机监管成效评估工作。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科室要加强对监管指引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双随机监管的检查水平,提升监管效能,要按照信用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在制定双随机抽查任务时,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依企业(监管对象)的信用风险分类状况实施差异化抽查,对信用良好企业(监管对象)要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对失信、严重失信企业(监管对象)要提高抽查比例。2022年底,各级要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除专业领域外100%融合运用。

  各县区要按照省局要求在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认真开展对本地区双随机监管工作成效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是否开展成效评估及评估报告质量作为省对市(县区)年底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要结合营商环境考评,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营商环境考评“市场监管”指标的重要内容,“两库”建设情况部门覆盖率、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工作指引制定完成部门占比、年度抽查计划部门覆盖率、抽查检查结果公开率等指标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考评系统在线监测并排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务必要进一步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机制, 确保落实“两库”建设部门覆盖率、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工作指引制定完成部门达100%,并主动发起、积极参与跨部门联合抽查,确保各县区成员单位年度抽查计划覆盖率达100%,对抽查结果要做到及时全面录入,确保抽查检查结果公开率达100%。

  省市场监管局在已有抽查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基础上,升级建设统一的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各单位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及时启用“省级平台”。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科室要按照“谁抽查、谁采集”、“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到“互联网+系统”和“省级平台”。要树牢“公示即监管”的理念,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的情形外,各级检查组要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最终检查结论,属于市场主体的要相应记于其名下。对于非市场主体类的抽查对象要通过本局本部门的门户网站或本系统的相关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要后续处理的,处理后结果要一并公示。

  四、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与跨部门联合抽查和“1+X”专项督查同步部署落实。要充分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开展对房屋安全、职业病防治、禁毒工作、信用承诺和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的双随机抽查。市局各相关科室要做好对下指导、督促工作,共同推动实现有为监管、有效监管、有力监管。

  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发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典型案例至少1例,通过典型案例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教育面和震慑面。

  各县区在抓好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同时,还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各县区、相关各科室请分别于7月10日、于10月25日前将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市局信用监管科,联系人:林日,联系电话:136 2690 0400。

  附件:1.《2022年度莆田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2.《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闽市监信〔2022〕51号)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抄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