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9 09:01 点击数: 字号: T | T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以下简称《省计划》)并下发了通知(闽市监信〔2021〕28号)(附件2)。在省上计划的基础上,根据莆田实际,市局综合汇总了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及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的抽查工作需求,补充制定了《2021年度莆田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附件1,为方便查阅附件1将《省计划》直接添加在计划表内,并按“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抽查工作计划”和“莆田市市场监管系统抽查工作计划”分列),现印发给你们,并结合省上要求和莆田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统筹优化抽查计划的组织实施,加强联合抽查、合并抽查,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根据省局《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闽市监信〔2021〕28号)文件要求,2021年全年抽查总比例暂以不低于2020年末企业实有数的3%开展,上半年由各地按1.5%至2%的比例自行组织抽查,并视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下半年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上半年各地抽查情况采取相应形式部署开展。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科室要按照省局的总体部署,合理安排有序推进各项抽查计划任务,确保上半年总体任务完成,并根据省局下半年部署要求相应调整,全面完成全年抽查任务。要根据业务监管实际和监管力量,合理有序开展各项抽查任务,避免扎堆集中开展,推进双随机抽查常态化。

  市局机关业务监管科室与县区、机关各科室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完善抽查计划的组织实施,加强统筹管理,多项抽查计划能合并联合抽查的,尽量合并联合抽查,推动实现部门内部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避免对企业的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努力构建“无事不扰” “无处不在”的监管格局。

  二、要完善信用监管,对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抽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科室要按照信用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依企业(监管对象)的信用风险分类状况实施差异化抽查,对信用良好企业(监管对象)要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对失信、严重失信企业(监管对象)要提高抽查比例。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点抽查。

  对重点检查事项和重要监管领域,特别是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安全及公共利益等领域,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抽查比例,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提升监管效能,守住安全监管底线。要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专项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靶向性。对本地区重点领域突发的风险和情况,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本部门行业主管领域,未列入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可以由监管部门发起临时性抽查。

  四、要规范组织实施,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应用。

  各县区局(分局)要积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以下称“公示系统”),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

  要按照“谁抽查、谁采集”、“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的情形外,各级检查组要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最终检查结论,属于市场主体的要相应记于其名下,由检查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和公示检查结果。对于非市场主体类的抽查对象要通过本局本部门的门户网站或本系统的相关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要后续处理的,处理后结果要一并公示。

  五、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抽查检查工作落实。

  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与跨部门联合抽查和“1+X”专项督查同步部署落实。要强化执法检查保障,统一调度,整合监管资源,形成抽查合力。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科室要做好对下指导、督促工作,共同推动实现有为监管、有效监管、有力监管。

  各县区在抓好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同时,还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各县区、相关各科室请分别于6月25日、于12月20日前前将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市局信用监管科,联系人:林日,联系电话:13******400。

  附件:1.2021年度莆田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2.《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闽市监信〔2021〕28号)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