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8 15:12 点击数: 字号: T | T
各县(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分局)、教育局、公安局(分局)、卫健局(社会事务局),各高校、市直各学校:
现将《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闽市监餐〔2024〕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工作部署
各县(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春季新学期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加强工作部署安排,落实落细各项举措。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市级相关部门将适时对各县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查。
二、全力序时推进,深入推进排查整治
各县(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根据莆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印发的《莆田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莆食安办〔2024〕3号)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速度,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集中整治、督导考核、制度建设等重要任务。县(区)级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要发挥作用,加强工作调度,全面掌握本辖区工作推进情况,定期会商研判风险,研究工作措施,评估行动效果。
三、抓好统筹结合,开展春季专项检查
各县(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结合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要摸清本辖区内各类学校供餐的情况,建立“一校一档”监管档案,对辖区内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是否真正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健康证、原料来源是否能通过“一品一码”追溯、大宗食材和生姜等品种是否合格、是否使用预制菜、餐饮具消毒保洁是否落实到位、后厨硬件设施尤其是“三防”设施(挡鼠板)是否符合要求、后厨环境卫生是否脏乱差、检查问题是否真正整改到位等,严禁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存在售烟、酒行为,严肃查出学校及周边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跟踪复查,探索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红黑榜”,切实按照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要求推进提升检查覆盖率、问题发现率、问题整改率以及立案数等。
四、严防严管严控,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一)强化自查自纠,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区、管委会)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外集中供餐、食堂承包(含委托)经营企业的遴选和监督,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建立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并加大对硬件设施设备的投入。督促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全面清洁操作加工和用餐场所;全面清理变质或过期等不合格库存食品;全面检查维修冷藏冷冻、清洗消毒、有害生物防制等设施设备,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逐一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学校、校外供餐单位要全面开展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利用闽政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考核(学习)系统”,提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二、)落实包保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级包保干部要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包保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问题发现率及督导整改率。要以春季开学为重要时间节点,每季度按序时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包保工作,并严格对照督导任务清单,通过实地检查、现场询问等方式,对食品安全管理、常态化防控、应急处置、宣传培训等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督导检查。
五、强化协同配合,加大校园宣传力度
各县(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强化信息互通,对发现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线索,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形成有力震慑;要加强行刑衔接、执法联动以及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要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宣传,以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营养健康知识、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以及制止餐饮浪费等为重点,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在校师生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持续构建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请各单位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于5月8日前分别向上级相应部门报送。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吴新宇,联系电话:0594-2659663
市教育局联系人:卫登明,联系电话:0594-2684685
郑元泉,联系电话:139 05942313
市卫健委联系人:廖晓羽,联系电话:0594-6702852
市公安局联系人:何国锋,联系电话:0594-2772091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公安局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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