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3 15:30 信息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点击数: 字号: T | T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8月17日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