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三期)

发布时间:2023-12-11 14:58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全市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4大类食品,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共抽检2502批次,其中合格2482批次,不合格20批次,合格率为99.28%。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1、铅(以Pb计)

  铅是常见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人体中理想的含铅量为零。人体多通过摄取食物、饮用自来水等方式把铅带入人体,进入人体的铅 90%储存在骨骼,10%随血液循环流动而分布到全身各组织和器官。铅是蓄积性的重金属,只有当人体中铅含量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引发身体的不适,在长期摄入铅后,会对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的规定,铅(以Pb计)在新鲜蔬菜:生姜中的限量值为0.2mg/kg。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

  2、噻虫胺

  噻虫胺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土壤处理、叶面喷施和种子处理,防治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和蔬菜、柑橘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飞虱、椿象、蚜虫和烟粉虱。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叶菜类蔬菜(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4mg/kg,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在根茎类蔬菜(生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3、噻虫嗪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螃蛐等有较好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鳞茎类蔬菜(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在根茎类蔬菜(芜菁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在茄果类蔬菜(茄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蔬菜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4、啶虫脒

  啶虫脒是一种具有触杀、渗透和传导作用的吡啶类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茄果类蔬菜(番茄、茄子、甜椒、黄秋葵除外)中啶虫脒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啶虫脒中毒后会出现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抽搐、恶心、呕吐等症状。

  蔬菜中啶虫脒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5、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淡水鱼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恩诺沙星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6、氟苯尼考(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之和)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等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若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动物源性产品,容易损害人体骨髓造血机能,引起粒细胞缺乏、溶血性贫血等。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4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

  1. 2023年莆田市食品农产品和普通食品合格表

  2. 2023年莆田市食品农产品和普通食品不合格表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