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三期)

发布时间:2022-12-08 10:43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全市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5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共抽检3319批次,其中合格3249批次,不合格70批次,合格率为97.9%。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铅(以Pb计)

  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葱、芹菜和生姜中铅(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人体若长期大量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铅会蓄积在体内,可能影响神经系统、智力发育等。

  二、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的规定, 毒死蜱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毒死蜱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三、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大量食用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等症状。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4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

  1. 2022年莆田市食品农产品和普通食品合格表

  2. 2022年莆田市食品农产品和普通食品不合格表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