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2-11-16 16:29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全市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8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共抽检4334批次,其中合格4273批次,不合格61批次,合格率为98.59%。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1、酸价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黑芝麻中酸价(以脂肪计)应≤3mg/g。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
不合格原因可能与生产工艺不达标或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有关,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致使酸价超标。
2、铅
铅是一种慢性、积累性毒物,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人体若长期大量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铅会蓄积在体内,影响神经系统、智力发育等。《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1 mg/kg。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蔬菜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
3、镉
镉是一种慢性、积累性毒物,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长期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水产品蟹中镉的最大限量值为0.5 mg/kg。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在生物体内代谢速度非常缓慢,沿食物链转移蓄积。
4、氧乐果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豇豆中氧乐果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户在种植过程中农药使用不规范、不科学所致。
5、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属于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部分养殖户不了解国家规定,使用了此类药物;亦或是养殖户为了保证动物不发生疾病,提高其存活率,而在动物养殖过程中使用了该类药物,从而导致药物残留。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4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
1. 2022年莆田市食品农产品和普通食品合格表
2. 2022年莆田市食品农产品和普通食品不合格表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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