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六期)

发布时间:2021-10-27 15:39 点击数: 字号: T | 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全市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共抽检451批次,其中合格447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99.11%,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铅。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二、铅

  铅是一种慢性毒物,具有蓄积性,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过多或长期食用,会蓄积在体内,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尤其会对儿童造成智力发育障碍和表现行为异常。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明确了铅在该类食品中的最大允许限。不合格主要原因有可能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或者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生产设备、包装迁移造成。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4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

  1. 2021年莆田市食品农产品和普通食品合格表

  2. 2021年莆田市食品农产品和普通食品不合格表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