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1-05-26 10:59 点击数: 字号: T | 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全市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共抽检 284批次,其中合格277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97.54%,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克百威、甲氧苄啶、6-苄基腺嘌呤。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二、克百威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和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均为0.02mg/kg。克百威不易降解,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三、甲氧苄啶

  甲氧苄啶属于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常与磺胺类药物一同使用,已达到抗菌增效的效果,所以又称为磺胺增效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甲氧苄啶在畜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50μg/kg.长期摄入甲氧苄啶超标的食物,可能造成其在人体中蓄积,产生耐药性,削弱甲氧苄啶的治疗效果、引起骨髓微核抑制等其他不良反应。

  四、6-苄基腺嘌呤

  6-苄基腺嘌呤是植物生长调节剂,属于低毒农药。对种子发芽、细胞分裂有促进作用,且具有抑制胚根生长的生理作用,在豆芽生产中可抑制豆芽生根。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豆芽生产不得使用6-苄基腺嘌。、6-苄基腺嘌呤的残留会在人体内累积,长期食用会对人体产生蓄积危害。如使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发生改变,对人体有致癌、致畸的作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4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表

  2.食品抽检不合格表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