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0月连锁餐饮服务企业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10 17:39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强化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闽市监餐〔2025〕82号)文件精神,莆田市市场监管系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内的连锁餐饮服务企业总部和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门店开展检查。  

  2025年10月,共检查辖区内的连锁餐饮服务企业总部3家次,门店49家次,发现问题7家次,立案1家次,抽检3家次。检查发现突出问题为: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灭蝇灯数量不足;洗消用具未贴标识;储存冰箱未达到食品冷冻贮存温度要求;冰箱内开封食品未封口贮存;面粉未离墙10公分存放;后厨地面较油。

  上述问题均已督促整改。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