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莆田市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4-11 16:41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为加强全市电梯维护保养质量安全监督,引导电梯维保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电梯维保单位遵法守信,提高电梯维保质量,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市监规﹝2022﹞7号)要求,我局对2024年度莆田市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进行评价。现将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度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涉及62家在莆开展维保业务的电梯维保单位。根据综合记分情况,维保单位确定A级的24家、B级的26家、C级的7家、D级的1家;因在综合考评检查时,尚未在莆田区域开展电梯维保业务,免于年度评价的4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情况的0家。(详见附件)。

  监管措施:

  1、A级维保单位监管措施。对确定为A级维保单位,实施正向激励措施,鼓励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优先选聘,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在下年度安排1次年度综合检查,做到“无事不扰”,树立行业标杆,发挥示范作用。上年度评为A级,下年度许可证到期换证时,对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有关规定的,可采取自我声明承诺换证。

  2、B级维保单位监管措施。对确定为B级维保单位,加强指导帮扶,助力提升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适当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在下年度安排1次年度综合检查和不少于1次监督检查。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均被评为B级(含)以上的,许可证到期换证时,对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有关规定的,可采取自我声明承诺换证。

  3、C级维保单位监管措施。对确定为C级维保单位,加大监管力度,督促限期完成年度存在问题的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暂停受理新增的安装、改造、修理和维保等相关业务(以下简称新增业务),暂行关停动态监管平台上账号,直至整改复查合格。适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在下年度安排1次年度综合检查和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助力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维保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许可证到期换证时,不予采取自我声明承诺换证。

  4、D级维保单位监管措施。对确定为D级维保单位,列入重点单位监管,要约谈维保单位负责人,督促限期完成年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暂停受理新增业务,暂行关停动态监管平台上的账号,直至整改复查合格。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在下年度安排1次年度综合检查和不少于3次监督检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许可证到期换证时,不予采取自我声明承诺换证。

  附件:2024年度莆田市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情况汇总表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