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全市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08 17:24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2024年,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市生产领域重点工业产品开展市级监督抽查。共抽查139家生产企业156批次产品,涉及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鼓式制动蹄、建筑用钢化玻璃、安全网、胶粘剂/涂料(涉VOC相关项目)、纸尿裤、液晶式石英手表、贵金属首饰、鞋类产品、纸巾纸、定配眼镜、课业簿册、食品相关产品等12种产品,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发现率3.2%,不合格产品为液晶式石英手表、定配眼镜、纸杯等。
1.抽查类别
本次市级监督抽查主要涉及工业生产资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日用消费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等4大类产品,其中:工业生产资料抽查20批次,合格20批次;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抽查29批次,合格29批次;日用消费品抽查87批次,合格8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4.6%;食品相关产品抽查20批次,合格19批次,不合格发现率5%。
2.抽查区域
本次抽查区域覆盖莆田市辖区内的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北岸开发区。其中:仙游县抽查20批次,合格20批次;荔城区抽查43批次,合格43批次;城厢区抽查8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发现率25%;涵江区抽查64批次,合格6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4.7%;秀屿区抽查20批次,合格20批次;北岸开发区抽查1批次,合格1批次。
3.后处理及帮扶情况
已按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程序要求,组织对5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组织深入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技术服务帮扶,重点帮助企业分析排查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解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产品质量问题,不断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水平,确保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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