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流通领域消防器材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1 16:09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为了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3年第三、四季度,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通知》(莆市监消〔2023〕130号)要求,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消防器材类中的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手提式灭火器、灭火毯、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洒水喷头、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等商品开展了市级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消防器材类商品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共抽查到消防器材类商品45批次,经检验检测,其中42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3.33%,抽查的不合格商品(项目)分别为: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剂充装总量误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极性反接试验、重复性试验和方位试验)。本次监督抽查的不合格商品,已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规定,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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