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流通领域日用品及小家电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1 16:08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为了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3年第三、四季度,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通知》(莆市监消〔2023〕130号)要求,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日用品及小家电类中的洗手液、家居清洁剂、民用口罩、湿巾、自镇流LED灯、手机充电器、家用电磁灶、液体加热器、塑料购物袋等商品开展了市级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日用品及小家电类商品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共抽查到日用品及小家电类商品90批次,经检验检测,其中86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5.56%,抽查的不合格商品(项目)分别为:民用口罩(过滤效率)、洗手液(总有效物)。本次监督抽查的不合格商品,已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规定,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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