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产品类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4 17:09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2022年第四季度,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通知》(莆市监消〔2022〕132号)要求,依据《产品质量法》对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产品类中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铅酸蓄电池、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汽车行驶记录仪等商品开展了市级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产品类商品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共抽查到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产品类商品100批次,经检验检测,其中97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7%,不合格商品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不合格项目为机械强度。本次监督抽查的不合格商品,已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规定,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