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
标题 |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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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现提出如下具体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逐项对照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任务,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要按时报送2021年任务落实情况及上年任务“回头看”情况,上半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情况分别于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填报附件2、3后通过OA报送市效能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二、按要求公开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持续强化结果运用。省、市绩效考评设置“政务公开指数”指标,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到位、存在典型问题的,将直接予以绩效察访核验扣分运用。
附件: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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