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5:27 | 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putian.gov.cn)上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濠浦社区三亭路193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733366;传真:0594-269160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决策部署,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发展、统一大市场建设等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工作。今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发布政策解读6条,转载政策解读5条。加大食品药品、市场规则标准、监管执法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新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畅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合法、全面、准确、及时、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发挥好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服务作用。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9件,均按规定及时受理并答复,其中:“予以公开”9件,“区分处理后公开”12件,“无法提供”15件,“不予公开”11件,“其他处理”2件。收到因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9件,结果维持9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启用规范性文件专用文号,新增发布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梳理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7件,并全部导入福建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及时向“两馆”移送主动公开文件55份。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做好本局和市政府网站信息更新保障,每季度组织一次网站、公众号信息自查,及时整改错别字、错误表述等问题,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优势,通过莆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今日头条号更新市场监管工作动态,全年发布文章615篇,关注人数21.6万。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管理内容,压紧压实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众责任岗位,认真做好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大对各科室、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公开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11

行政强制

4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1

0

0

0

0

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0

1

0

0

0

0

1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9

0

0

0

0

0

4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9

0  

9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门户网站功能有待完善,需要进一步改进提升。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行政复议数量有较大增加,特别是职业举报人的依申请公开数量增长明显,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及时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对标市政府网站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功能,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同时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确保答复的准确性、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依申请公开。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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