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7:50 | 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putian.gov.cn)上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濠浦社区三亭路193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733366;传真:0594-269160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决策部署,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强化《条例》贯彻执行,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积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围绕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和市委“一五二三四”中心工作,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产业发展等相关政策文件公开工作。今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发布政策解读5条,转载政策解读6条。加大食品药品、双随机、一公开、产品质量、市场规则标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新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照信息公开答复格式文书,结合部门实际及时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6件,均按规定及时受理并答复,其中:“予以公开”4件,“区分处理后公开”11件,“无法提供”8件,“不予公开”2件,“不予处理”1件,未收到因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持续增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意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设立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梳理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7件,并全部导入福建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面落实主动公开信息移交“两馆”工作,今年共移送公开文件78份。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持续做好栏目优化调整和功能更新升级,同时每季度组织一次网站信息自查。加强本局和市政府网站信息更新保障,及时完成互动交流知识库内容更新。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优势,通过莆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今日头条号更新市场监管工作动态,全年发布文章805篇,关注人数超22万。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做好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大对各科室、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管理内容,推动公开任务落实到位。在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邮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畅通政府网站找错渠道,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50

行政强制

4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网站栏目信息更新还存在不及时的情况。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相比2022年有较大增长,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及时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特别是要及时做好网站重要信息的更新发布,保障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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