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15:36 | 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文件规定,特编制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putian.gov.cn)上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办濠浦社区三亭路193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697979;传真:0594-269160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重在巩固、规范、深化、提升上下功夫,扭住关键、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提升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3条,其他类信息56条。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行政执法公示、食品抽检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公开标准、明确公开时限,切实提升公开效能。

  (二)规范有序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1件,其中:网络申请15件、信函申请6件,均按规定进行受理并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5件,“同意公开”3件,“区分处理后公开”3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6件,“不予处理”2件。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对《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加强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每月定期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移送市档案馆、市图书馆。

  (四)不断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外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全面扩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能。结合福建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情况,对部门网站公开的相关栏目进行完善,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增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栏,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进一步整合、规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部门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以及抽查结果。注重利用政府新媒体平台优势,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莆田市场监管”更新市场监管工作动态,增进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了解、支持和认同。

  (五)有力强化监督保障机制。根据新修订的《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制度,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要求,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故和舆情事件。按照制度要求,每季度由办公室、应急宣传科组织一次网站信息清理,对发现的失效信息、错误信息及时进行整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0

34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5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9

0

1091

行政强制

3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39493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2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新条例实施后,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增加明显,较去年翻了一番,且职业打假人通过申请公开的方式申请相关案件信息等情况也越来越多,2020年收到了2件行政复议,这些都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主动做好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沟通联系,寻求业务指导,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各科室虽然都能较好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任务,但将政府信息公开融入日常业务工作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条例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落实,重点做好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民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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