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工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莆田市工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工商局门户网站“莆田红盾信息网”(www.pt.fjaic.gov.cn)上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莆田市工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办濠浦社区三亭路,邮编:351100,电话:0594—2697979,传真:0594—2691604,电子邮箱:ptgsbgs@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消费维权等重点领域,不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与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对外公开与服务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办法》、《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领导重视、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的原则,根据人员岗位变动的实际情况,下发了《莆田市工商局关于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对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各科室全面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红盾信息网”、公开栏、及时向图书馆和档案馆提供公开信息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向群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积极探索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信息的新方式,不断创新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多样化、便利化,更加方便群众及时获取工商信息。
(三)加强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不断强化规定时限,依法、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紧密结合实际,推进重点信息公开 ,不断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不断推进改革事项信息公开,不断推进监管信息公开,不断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不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同时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办理流程,满足群众需求。
2016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不断强化工作部署,加强工作落实,在加强静态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动态信息及过程性信息的公开。
(一)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以及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的执行措施。发挥政府信息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引导和服务作用,对消费预警等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充分回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凸显工商部门的社会服务职能。
(二)推进权力运行公开。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依托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推进办事公开。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深化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三)继续丰富载体建设。加强工商红盾网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信息在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提高在线办事服务能力,加强网上互动栏目建设,增强全市工商系统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互动性。创新公开平台,充分发挥网络技术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支撑作用,切实提高微信公众号建设水平,运用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平台拓宽信息传播渠道,促进政务在社会参与和互动中改进提高。
(四)强化牵头任务落实。不断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强化“全省一张网”信息归集工作,共归集信息3.2799万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合理界定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及时、主动、全面公开。2016年,市工商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8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占10%;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占1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9条,占10%;行政许可类信息5条,占6%;其他信息56条,占62%。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检阅场所、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情况
我局以莆田红盾信息网、政务公开栏、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工商服务窗口、微信平台、移动短信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一是继续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和主渠道的作用,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二是升级官方微信平台,尝试自媒体发布信息新方式。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栏建设,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重要信息。四是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继续提升工商窗口、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及时向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16〕24号)关于解读范围的规定,我局2016年未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政策文件,无政策解读事项。
为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信息,我局在红盾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2016年先后发布有关随机抽查、企业名称登记等8条政策的相关说明信息。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积极传播社会关切信息,开展有关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消费维权等为主题的在线访谈四期,每月发布市属主要媒体广告抽查监测情况,及时公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在“双十一”等重大消费活动期间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引导科学理性消费等。二是开展防范微传销、成品市场监管等网上民意征集3次,开展有关网上购物、消费维权等网上调查3次,并通过网上工商信箱等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三是升级官方微信平台,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利用自媒体加强引导宣传,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四是强化培训,安排6名干部参加省工商局举办的2016年信息网络宣传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含2016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
2016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采用信函申请的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是案件办理信息。历年累计已受理申请18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包括已答复件数、待答复件数,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件数、“部分公开”的件数、“不予公开”的件数和“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等;
均予以及时答复,其中:申请的信息不存在1件,申请内容不明确要求补正的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无“不予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6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我局2016年度及历年未收取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及历年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传统常规的网站等公开形式比较成熟与完善,但面对新媒体蓬勃发展的现状,还缺乏开拓创新的意识与有效规范管理的办法,在进一步方便群众获取有效信息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与实践。
(二)具体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
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创新意识,积极探索新平台的信息公开方式,完善载体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功能,加强对信息保密审查,完善发布与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方便群众,进一步服务群众。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暂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88 |
97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88 |
97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 |
18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3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6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2 |
9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 |
18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2 |
4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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