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T00207-3000-2025-00013 文号 莆市监函〔2025〕37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4-03
标题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92号建议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PT00207-3000-2025-00013
文号 莆市监函〔2025〕37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4-03
标题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92号建议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9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4-23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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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郭雄新代表:

  《关于加强对职业打假和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行为整治的建议》(第1092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等惩罚性赔偿机制的实施,打假索赔显现“职业化”“趋利化’“专业化”“团伙化”特征,其打假目的已经从单纯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变成了谋求利益,这种打假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也损害了法制化营商环境。为有效遏制此类行为,我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不断强化对恶意投诉举报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过程中存在的敲诈勒索、诈骗、滥用投诉举报权等行为,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部门协作,综合施策

  为了积极应对恶意索赔行为,我局联合发改、公安、司法等六部门,共同印发《有效应对恶意索赔行为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莆市监消〔2023〕53号),对“恶意索赔行为”进行了定义,对“恶意索赔行为”的表现形式及认定因素进行了列举,使打击恶意索赔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保护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少职业打假恶意索赔行为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对规制恶意索赔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很大的积极作用。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6件,其中涉及恶意索赔行为的33件,占总数91%,司法局均予以维持;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0件,其中涉及恶意索赔行为的56件,占总数的93%,市司法局均予以维持或者驳回;2022年至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以打假、维权名义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刑事案件17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4人。

  二、依法行政,分类监管

  我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受理范围,加强对消费投诉举报的甄别和研判,突出分类管理,重点关注及跟踪异常高频次的投诉举报,在投诉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各环节,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在执实践中综合考虑被举报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以及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在严格贯彻执行《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修订)》的基础上,出台《莆田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处罚清单(2024年)》。截至目前,共办理适用省局“四张清单”案件121件,减免处罚约632.5万元;办理适用市局“两张清单”案件36件,减免处罚约371.2万元。

  三、加强宣传,柔性指导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引导,采用专场讲座、信息发布等方式加强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指导,督促经营者依法经营,主动履行商品质量、公平交易、消费维权等主体责任;强化行政指导,运用行政提示和行政约谈等方式对经营者进行柔性监管,引导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及时采取措施,完善技术防范,避免陷入事后被动局面;深挖职业索赔人背后可能存在的制假、造假、买假以及恶意培训等“黑灰产业链”,强化全链条打击,清除相关违法犯罪生存的土壤和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立足职能,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添举措、再加力度,持续探索应对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投诉举报索赔行为,切实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平等、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领导署名:陈鸿志

  联 系 人:龚艳芬

  联系电话:139 5954 6668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

  仙游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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