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PT00207-3000-2025-00007 | 文号 | 莆市监函〔2025〕27号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25 |
标题 |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50号建议的答复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PT00207-3000-2025-00007 | ||
文号 | 莆市监函〔2025〕27号 |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3-25 | ||
标题 |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50号建议的答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张福荣代表:
《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检测的建议》(第1450号)由我单位会同莆田市商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食用农产品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部分食用农产品在销售时会存在诸如农药残留超标等各种问题,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风险隐患。您提出的从“扎实管理,强化批发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创建,大力开展溯源体系建设;严把关口,实行农产品入市快检;信息共享,加强协调合作”等方面加强农贸市场的农产品检验检测的建议,对我市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加力出台政策支持,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
一是着力推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市商务局每年都将我市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省级农产品市场改造等项目,研究制定了《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建设标准》,并将农药残留检测等食安管理工作纳入市场整治提升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改造后的市场配备安全检测专业人员和设备,定期开展抽样检测。2024年来下达补助资金近400万元,推动全市农贸市场综合环境稳步提升。二是建立健全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电子档案。市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有序做好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全面摸排、信息收集、数据录入等工作,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在福建省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上对每一个监管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一个电子档案。目前,已在福建省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上建立56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电子档案。三是建立健全市场产品信息公示体系,要求市场开办者在市场内公开栏及时公示经营摊位营业执照、产品产地证明、快速检测结果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市场进行智慧化、信息化改造,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设置LED电子屏,实时发布管理制度、检测信息、价格信息等综合信息,让消费者能够清楚了解市场运营管理及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并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部署使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登记市场及场内销售者信息和食品快速检测等管理信息,以月报形式逐级上报。
二、积极引导督促入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市场管理责任,审查入场经营者资质,建立档案,与其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等,全市集中交易市场已签署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1756份。二是以入场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记录、贮存制度是否落实,直接入口食品是否采取防蝇、防鼠、防尘等防护措施为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大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规范入场经营者日常经营行为。强化猪牛羊鸡鸭等畜禽肉品进货台账记录、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检查,防止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市场销售环节肉类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实施重点环节场所监管。精准制定监管措施,开展“生鲜灯”“第三方冷库”等专项整治行动,着重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运输和仓储环节监管,严厉打击不法销售者为保鲜、防腐、护色、增味等目的,使用违禁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工作落实。要求农贸市场切实履行入场查验制度,对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同时批发市场则必须每天按一定比例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并公示检测结果。2024年全市农贸市场共开展快速检测50000余批次。二是在加强日常监管基础上,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加大对高风险品种和重点区域的抽检力度,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依法进行处置并追溯源头。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共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4280批次,对各类蔬果等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问题立案查处113起,罚没款200余万元。2025年省、市市场监管系统已制定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共计6296批次。三是探索并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统计和信息通报机制。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中发现存在的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问题及风险隐患,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共向农业农村部门通报各类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信息169批次。同时,市市场监管局也收到农业农村、海关等部门通报的关于豇豆、俄罗斯蜂王浆等食用农产品的风险提示,均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核查,共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四、加强宣传教育,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切实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培训,提升其守法诚信经营的主体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媒介开展蔬果农药超标消费风险提示、警示,以及禁止经营长江流域渔获物,禁止销售食用织纹螺、野生河鲀鱼和受赤潮污染水产品等有毒有害农产品的工作提醒等,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加强消费者的宣传引导,增强消费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三是持续畅通12315、12345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调解并处置消费者提升消费维权治理能力,优化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快推动市场标准化整治提升,跟踪指导农贸市场切实开展快速检测,加大落实蔬果农药残留监督抽检,严厉查处农残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推动农贸市场环境改善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领导署名:林群芬
联 系 人:朱静远
联系电话:1355 9826 988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
秀屿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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