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T00207-3000-2025-00006 文号 莆市监函〔2025〕26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3-25
标题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23号建议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PT00207-3000-2025-00006
文号 莆市监函〔2025〕26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3-25
标题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23号建议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4-11 17:31
| | |
政策解读:

张细英代表:

  《关于对严格管控蔬果农药残留超标的建议》(第1123号)由我单位会同莆田市商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农业生产过程中常常发生病虫草害危害,因此需要使用农药进行防治。正常情况下植物上的农药经过风吹雨打、自然降解和生物降解,在收获时,农药残留量是很少的。对此,国家也专门制定了相关的标准,对包含蔬菜水果在内的所有食用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进行限制。然而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及的,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部分食用农产品在销售时会存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风险隐患。您所提出的“给菜市场免费提供农药残留检测仪;加大惩罚力度,严厉打击农药残留超标的违法行为”的建议,对我市强化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提升和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出台政策加力支持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

  由于哪怕是快速检测使用的农药残留检测仪,也需要一定的检验场所和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经过采样、备样、预处理、滴定、显色等规范的操作才能够得到相对准确的检验结果。因此近年来,市商务局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着力推动市场改造提升,每年将我市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省级农产品市场改造等项目,2024年来下达补助资金近400万元,推动全市农贸市场综合环境稳步提升。一是规范标准。研究制定《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建设标准》,并将农药残留检测等食安管理工作纳入市场整治提升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改造后的市场配备安全检测专业人员和设备,定期开展抽样检测。二是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市场产品信息公示体系,要求市场开办者在市场内公开栏及时公示经营摊位营业执照、产品产地证明、快速检测结果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市场进行智慧化、信息化改造,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设置LED电子屏,实时发布管理制度、检测信息、价格信息等综合信息,让消费者能够清楚了解市场运营管理及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三是宣传督导。要求市场业主采取在市场内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单、通过LED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加强农残危害、安全生产等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联合广播电视台开展明查暗访,在市级融媒体平台上定期发布督导问题情况及好的经验做法,引导摊贩自觉守法经营,严格遵守市场内安全生产、食安管理等各项规定。

  二、加大抽检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等专项行动,对大中型商超、农贸市场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督促市场开办方和食品农产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主办方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双方签订质量安全协议,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对快检不合格或无明确渠道来源的食用农产品不得进入批发源头入市销售,有效防控风险;二是在加强日常监管基础上,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确保百姓吃的安心、吃得放心。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共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4280批次,对各类蔬果等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问题立案查处113起,罚没款200余万元。2025年省、市市场监管系统已制定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共计6296批次;三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媒介开展蔬果农药超标消费风险提示、警示,加强消费者的宣传引导,增强消费防范意识。畅通消费12315、12345投诉举报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治理能力,优化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快推动市场标准化整治提升,跟踪指导农贸市场切实开展快速检测,加大落实蔬果农药残留监督抽检,严厉查处农残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推动农贸市场环境改善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领导署名:林群芬

  联 系 人:朱静远

  联系电话:135 5982 6988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

  荔城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