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PT00207-0300-2025-00017 | 文号 | 莆市监注〔2025〕79号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24 |
标题 |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展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PT00207-0300-2025-00017 | ||
文号 | 莆市监注〔2025〕79号 |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4-24 | ||
标题 |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展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市局相关科室、执法支队:
现将《莆田市开展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开展数字化电子营业执应用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纵深推进“无证明之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办事便利度,更好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系统观念、便民高效、需求导向、安全可控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权威统一、内容全面、数据真实、便捷高效的优势,在全市开展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改革,实现全市涉企业务(含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下同)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改革步骤
(一)先行先试阶段:2025年5月31日前,以市局、秀屿区局为试点,分别先行开展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改革。其他县(区)局、分局可选择1-2个试点或同步开展改革。
(二)全面推广阶段:2025年7月1日起,全市全面开展各类市场主体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改革。
三、改革主要内容
(一)改变核发方式。将市场主体的身份证明,以电子营业执照替代传统纸质营业执照。市场主体设立或变更登记核准后,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市场主体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的“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电子营业执照”APP,申领、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二)强化场景应用。市场主体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后,可以将其存储于手机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移动端APP,随时应用于身份信息共享、法人身份认证等场景。市场主体将自行打印的电子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或通过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展示电子营业执照的,视为已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亮照义务。政务服务、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时,能够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营业执照调用等方式获取或核验市场主体登记基本信息的,不再要求市场主体提供纸质营业执照。
(三)提供个性服务。坚持智能服务与传统服务并行,推动线上线下数据同源、同步更新。登记机关要根据市场主体的意愿,在提供电子营业执照下载服务的同时,保留纸质营业执照的打印服务,满足市场主体办理特殊事务或跨市开展经营活动等业务的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县(区)局、分局要强化“一盘棋”组织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业务部门、服务窗口、信息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改革顺利开展。试点单位要细化措施,梳理涉企业务,及时调整办事指南,推进改革尽快落地,取得实效。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局、分局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此项改革的宣传,围绕便捷高效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主动加强与相关涉企服务、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引导企业和群众在各项涉企政务服务、监督检查及日常经营活动中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面、影响力。
(三)推进问题解决。各县(区)局、分局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有解思维,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升涉企业务办理效能。市局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收集本领域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问题,并积极研究解决。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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