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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信用提升行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14 17:07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一、背景依据

  (一)落实上级要求,持续完善监管机制

  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97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服务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市监信发〔2023〕108号)等文件部署要求。

  (二)减轻企业负担,更好的服务经济发展

  通过开展信用培育、信用警示提醒、信用合规建设,推广信用承诺,引导困难主体歇业备案,增强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助力部分市场主体度过经营困难期,扩大社会监督,将失信处置由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延伸;通过开展差异化监管和柔性监管,建立公示信息容错、包容审慎、信用惩戒缓冲等机制,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优先采用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给予企业充足的发展空间,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即时告知、信用修复线上受理、放宽修复申请期限,提高信用修复效率,帮助失信企业依法合规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尽快消除影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目标任务

  聚焦市场主体实际需求,围绕“强监管”和“优服务”两条主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用惩戒缓冲机制和公示信息容错机制,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制定实施信用提升行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15条措施,从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研究制定优化和创新举措,以实际行动服务推动莆田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我局制定实施信用提升行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共15条,围绕“强监管”和“优服务”两条主线,从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入手研究制定优化和创新举措,以实际行动服务推动莆田高质量发展。

  (一)事前环节涉及“信用培育、失信警示、信用承诺、信用合规建设和困难主体歇业备案”5条措施,重在通过关口前移打牢信用“基础桩”。其中“加大信用培育力度、加强失信警示提醒、开展信用合规建设”3条措施主要源于国家总局、省局文件部署要求,我局在具体落实提出举措;在“推广信用承诺”措施中,我局探索开展“信用承诺网上办”,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实现社会监督,也让市场主体心存敬畏、有助于落实主体责任,塑造诚信经营意识;在“引导困难主体歇业备案”措施中,我局出台《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助力市场主体度过经营困难期。

  (二)事中环节涉及“推行差异化监管和柔性监管、建立公示信息容错机制、完善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执法机制、健全信用惩戒缓冲机制、强化信用信息应用”5条措施,重在差异化模式提升信用获得感。其中“推行差异化监管和柔性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健全信用惩戒缓冲机制”3条措施主要源于国家总局、省局文件部署要求,我局在具体落实提出举措;在“建立公示信息容错机制”措施中,我局明确年报公示信息容错纠正具体情形和申请流程、申请材料,实现公示信息容错机制落地;在“完善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执法机制”措施中,我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四张清单”规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符合规定情形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事后环节涉及“推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即时告知、施行信用修复线上受理、提高信用修复效率、免申自动修复、充分应用信用修复政策”5条措施,重在宽严相济构建监管新格局。其中免申自动修复、充分应用信用修复政策”2条措施主要源于国家总局、省局文件部署要求,我局在具体落实提出举措;在“推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即时告知”措施中,我局探索实行行政处罚“一处罚一告知”,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帮助失信企业依法合规及时开展修复信用,降低消除影响;在“施行信用修复线上受理”措施中,大力推行“免见面”线上信用修复,鼓励市场主体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信用修复,实现信用修复办理全程电子化,信用修复“免跑腿”;在“提高信用修复效率”措施中,对材料齐全、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信用修复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四、关键词诠释

  信用修复管理,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前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并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将信用修复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培源,联系电话:2671316。

  六、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这份文件在落实国家总局、省局信用提升文件的基础上,在信用承诺线上申请、信用修复线上申请、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即时告知、提高信用修复效率等国家总局、省局尚未出台具体操作规范领域,我局结合实践、基层需求和企业期盼,通过制定实施举措、操作指南、申报材料等形式,为基层开展信用修复、信用承诺、歇业备案等业务起到指导、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