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2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1 15:28 点击数: 字号: T | T
林丹华委员:
你提出的《助推我市“双轮驱动”,这个工作急需加强》(2023024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你在提案中对地标助推我市经济复兴、驱动产业发展以及我市地理标志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等都提出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我局以开展“开门办提案”活动为契机,协同相关部门立足职能,加强调研,优化服务,强化监管,结合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地理标志健康有序发展,助推我市“双轮驱动”。
一、我市地理标志基本情况
(一)地理标志商标
截至2022年底,全省634件,我市22件(证明商标21件,集体商标1件),位列全省第8,排漳州、南平、宁德、龙岩、三明、泉州、福州之后。
(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截至2022年底,全省74件,我市5件,位列全省第6,排三明、福州、泉州、南平、龙岩之后。
(三)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
截至2022年底,全省2472家,我市29家,位列全省第7,排南平、宁德、泉州、漳州、福州、三明之后。
此外,我市还有度尾文旦柚、金沙薏米、莆田花蛤等3个产品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南日鲍、度尾文旦柚、莆田桂圆、莆田枇杷等4个产品制定了省地方标准。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地理标志开发、运用和管理水平,5月份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市局、仙游县局、秀屿区局相关人员赴漳州市云霄县考察地理标志工作,学习在政府政策规划、部门分工协同、协会作用发挥、企业运营经验、品质检测监控及追溯体系建立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从2020年起市市场监管系统先后启动了“常太圳湖枇杷” “莆田大洋冬米”“莆田龙须菜”“莆田红母蟳” “仙游建青黛”(2件)“仙游九条贡茶”等多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因文献年限不足、申报主体不符等原因目前均未获批准注册。目前“仙游建青黛”(2件)仍在审查中;“常太圳湖枇杷”“莆田大洋冬米”今年12月文献符合条件,将于明年1月份再次启动申报;其他被驳回申请继续完善资料;“莆盐”“仙游钟山大米”列入培育计划。已经有8个产品(莆田桂圆、莆田枇杷、南日鲍、仙游郑宅茶、度尾文旦柚、金沙薏米、莆田兴化米粉、仙游甜柿)共29家企业核准使用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推荐“度尾文旦柚”列入对俄罗斯地理标志保护合作意向清单。推荐“南日鲍”(干品罐头2件)列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协定(第二批)福建产品。将地理标志相关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莆田市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的实施方案》。
此外,我市还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宣传,提升社会对地理标志的认知与知名度。一是全媒体宣传,通过和微信、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小红书等自媒体及中国文化报、中国旅游报等传统媒体合作,推送地理标志产品介绍、体验分享、游记攻略等内容,放大莆田文旅宣传营销综合效应。今年来打造相关旅游线路10多条,推出鲍鱼、紫菜、四季果等产品宣传推文20多篇,拥有3万多人次点赞量。二是展览会营销,组织参加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上海)、北京国际旅游展览会、福建旅游博览会、厦门文博会等海内外知名展览展会,举办2023“这就是莆田”(北京)文旅推介会、第十八届海峡旅游博览会等活动,展示莆田米粉、枇杷茶等产品。三是活动节带动,今年4月举办的“福来福往”湄洲岛至南日岛海上游首航活动中,植入一批南日鲍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宣传;5月联动县区“莆阳爽夏”文化旅游季系列活动,开展枇杷文化节、采摘体验游、渔家情主题体验季等活动,推出“枇杷四宝”“有福鲍”等农、渔特产,宣传我市地理标志产品,提高产品经济效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理标志管理的部门责任分工有待进一步明确
地理标志工作涉及地方政府及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宣传部等多个部门,各自职能职责及工作内容不同,需要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加强分工协作。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修改稿)等相关修改内容,地理标志的相关工作分工进一步明确:地方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加强区域品牌建设,促进相关市场主体协同发展。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支持区域品牌获得法律保护,指导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加强使用管理,实行严格保护,提供公共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地理标志的保护目前在体制上还未实现统一
在我国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模式进行保护:一是通过注册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进行保护,二是通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进行保护,三是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保护。主要的法律法规相关依据分别是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商标的模式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模式统一整合到市场监管部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等仍归属农业农村部门。
(三)行业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比如品牌意识不强,地理标志商标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率低,作用发挥不明显;行业协会作用发挥不明显,缺乏组织、缺乏标准、缺乏管理;普遍缺乏大的龙头企业或者合作社带动、组织和引导等等。
四、下一步工作
(一)注重调研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化、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在进一步加快推动地理标志立法,推动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的出台,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政策衔接和平稳过渡,我们将持续关注最新动态发展,为下一步理顺体制、提出规划建议等提供参考。同时我们将通过走访及召开有关协会、相关部门及基层单位参加的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地标行业的调研,掌握一手情况,集思广益,探索工作方向和思路。
(二)加强协调
在国家层面的地理标志管理体制尚未明晰前,我们将继续各自立足部门职能做好服务、管理与监管工作。同时积极推动地方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形成责任分工明确的有效协作机制,特别是地标工作涉及市场监管、农业、渔业、林业、文旅、宣传、财政等相关单位部门,需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推动地方政府支持行业协会及重点龙头企业建设,发挥协会作用,落实协会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公司+农户”的模式,有效组织散户,改变农户各自为战的低效局面。
(三)培植产业
用足用好现有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优势,通过龙头企业融合一二三产业发展。加大农业产业招商引资力度,构建龙头企业引领、合作社带动、品牌支撑、基地托底、利益联结的特色产业集群。结合“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等活动,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影响力与带动力,以产业推动龙头企业发展,以品牌带动产业发展。
(四)持续赋能
国家金融监管局莆田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等部门加强对接,认真谋划,开展部署赋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启动《莆田市地理标志名录及金融产品手册》编纂制作。拟建立由市场监管部门、金融部门、文旅部门及市商标品牌协会共同参与的商标品牌指导站,有针对性地服务金融赋能地理标志工作。将以地理标志运用较多的仙游县开展工作试点,推动仙游农商银行、人保财险莆田市分公司重点推介“福农·地标贷”产品、“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产品,采用贷款人基础额度+地理标志附加额度的方式授信,同时为地理标志所有权人因被侵权造成的损失等提供风险保障。
(五)扩大宣传
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宣传地理标志工作在乡村振兴的作用,继续将莆田地标产品的元素融入到乡村旅游、研学旅游、乡村民宿、文化活动、旅游项目中去,培育多元业态产品,创新品牌营销,激发文旅消费新动能,做强做优莆田地标文旅经济。组织动员我市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国家、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举办的各类展销会以及举办特色农产品文化节活动,助力我市农特优农产品走出去,提高我市特色优质农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领导署名:黄平
联 系 人:关松豹
联系电话:0594-2694532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