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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2月连锁餐饮服务企业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1-09 17:19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强化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闽市监餐〔2025〕82号)文件精神,莆田市市场监管系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内的连锁餐饮服务企业总部和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门店开展检查。  

  2025年12月,共检查辖区内的连锁餐饮服务企业总部3家次、门店70家次,发现问题22家次,立案0家次,抽检0家次。检查发现突出问题为:从业人员健康等管理不到位;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不规范;原料贮存不规范;灭蝇灯配备不足;垃圾桶未加盖。

  上述问题均已督促整改。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