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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件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8 10:09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张成、张庆勇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实体证件因不慎遗失,现予公告作废,即日起启用电子执法证件。自公告之日起,非持证人使用该实体证件进行执法活动的,均属冒充行为,公民、法人有权拒绝并向司法机关举报。相关信息如下:

  一、持证人:张成,证件编号:13060030285,有效期至2026年6月。

  二、持证人:张庆勇,证件编号:13060030254,有效期至2026年6月。

  特此公告。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