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6 17:00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2025年2月19日,根据莆田市公安局霞林派出所现场移送的案件线索,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幸福家园B区13号楼404、504室进行检查,现场扣押97包散装茯苓糕(标签内容: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5年2月18日;保质期:冷冻15天,生产商:福州潮福前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铁岭西路12号),现场人员逃逸。经上述涉案物品标签标注的生产商福州潮福前味食品有限公司认定,该公司从未生产过茯苓糕产品,本局认定涉案物品为虚假标签散装茯苓糕。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请上述物品持有人持有效证件到本单位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本局将按无主物品依法处理,特此公告。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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