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1月连锁餐饮服务企业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2-10 17:24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强化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闽市监餐〔2025〕82号)文件精神,莆田市市场监管系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内的连锁餐饮服务企业总部和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门店开展检查。
2025年11月,共检查辖区内的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门店48家次,发现问题5家次,立案0家次,抽检0家次。检查发现突出问题为:地面有积水;冷藏冰柜封条损坏,无法正常关闭;存放肉制品的容器未加盖;厨房内垃圾桶未加盖;部分从业人员健康证未公示;打包台上食品残渣未及时处理干净;冷冻冰箱温度未调整至-18℃。
上述问题均已督促整改。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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