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莆田市淳泰贸易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10-22 09:29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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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一案,现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责令你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产停业;2、处罚款1044565.5元,上缴国库。
因本局采用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莆市监罚告〔2022〕09190053号)。
请你公司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上述告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如有陈述、申辩要求,应当在本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三亭街193号
联系人:马中洺、陈建萍 联系电话:0594-2639138
附件:《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莆市监罚告〔2022〕09190053号)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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