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5 15:57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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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于2024年12月13日对你超范围经营药品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莆市监处罚〔2023〕07190003号),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没有履行。本局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无法对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莆市监催告〔2025〕010016号)(见附件),请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到期未领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蔡建华、吴梦莹 联系电话: 0594-2610512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三亭街193号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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