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关于 试验用供应品(药品标准物质)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8 10:05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试验用供应品(药品标准物质等)进行自行询价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采购试验用供应品(药品标准物质等)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附件。
二、采购单位: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采购预算:预算为34500元(包括运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四、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投标方至少为3家,低于3家做为流标处理。)
五、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1天(日历日)内交货 (需一次性到货,并协同开箱验收)
六、交货地点: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6号)
七、付款日期:货物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货款
八、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营业范围中必须具有生产或经销本次招标货物的资格)。
(二)投标人应独立具备能供应本次采购清单中所有的物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文件有关要求及提交方式:
(一)投标人须编制文件报送要求:1. 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试验用供应品(药品标准物质)采购清单(见附件)必须由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需封条密封并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必须注明报价单位及项目);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营业范围中必须具有生产或经销本次招标货物的资格);3.投标人应提供对自身所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及填报信息真实性负全责的承诺书。在响应文件时间内邮寄至本中心,以邮戳为准,过期无效。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上门提交或邮寄提交。
(三)投标文件由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接收。
(四)以邮寄方式提交时,请邮寄至采购人,是否逾期以采购人收到寄件的邮戳为准。请全部再以手机短信告知采购人。
十、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4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17:30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人和地址
(1)收件人及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137 0609 8753
(2)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270号
(3)邮编:3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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