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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4-12-02 11:12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以及有关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

  (四)根据授权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六)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五)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十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区(管委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仙游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二十)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湄洲岛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岸分局,指导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主要负责人:吕正山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濠浦社区三亭路19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邮政编码:351100

  联系电话:0594-2692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