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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4 10:44 点击数: 字号: T | T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有关认证机构: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福建金融监管局关于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闽市监认证〔2024〕234号)精神,充分发挥质量认证助力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作用,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认证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局关于组织开展认证提升行动的工作要求,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链布局,紧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壮大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通过为小微企业导入系统、科学、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推进小微企业质量意识、制度建设、生产管理、技术水平、质量效益等方面的整体提升。2024年底前,为20家小微企业导入质量管理体系或提升体系运行效能,开展20场次以上小微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专题培训,普及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知识200人次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服务重点行业企业。围绕全市县域重点行业产业布局,聚焦食品、工艺美术、专精特新、民宿等重点行业小微企业,以质量认证为牵引,综合运用专题培训、现场帮扶、质量诊断等多种方式,破解制约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的关键技术瓶颈,提高县域重点行业产业整体质量水平,进一步释放质量认证助力企业质量管理和提质降本增效的效能。

  (二)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依托认证机构,以小班化辅导、精细化服务、针对性教学等方式,组织在线上线下开展专题培训。同时,运用市场监管总局“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网络课程,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知识普及教育,引导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基础性质量管理理论、标准和方法的学习,营造全员参与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

  (三)鼓励出台配套政策。省局安排专项经费推进认证提升行动,参与认证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的认证费用由市财政给予保障。鼓励认证机构在开展认证提升行动的同时,同步给予企业所需的有机产品认证、服务认证、三同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的指导帮扶,为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提供认证综合延伸服务,实质性降低企业认证成本。

  (四)建立小微企业台账。认证机构通过调研走访、“把脉问诊”,指导小微企业建立认证提升行动工作台账,实现“一家企业、一个方案、一套人马、一本档案”。以问题为导向,安排专业团队为企业量身制定方案,提供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检验检测、标准和技术法规等培训,建立小微企业项目档案,确保工作有记录、管理可追溯、过程有监控。

  (五)选树标杆小微企业。挖掘认证提升行动中质量管理提升成效突出的标杆小微企业,编制优良案例,打造可看、可学、可示范的认证提升行动样板,通过典型引领,引导更多企业通过质量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向“规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转型升级。

  三、任务分工

  (一)市场监管部门:市局认证检测科负责统一组织部署、统筹协调进度、问题研判会商、经验案例总结、整体效果评估、优良案例甄选等工作。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负责宣传发动、遴选企业、过程监督、现场验收等工作。

  (二)认证机构:由省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委托有意愿、有资质、有能力的认证机构提供认证提升行动的技术支撑;认证机构要为小微企业提供全面、专业、高效、及时的指导帮扶服务。由市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根据参与企业的不同行业领域,委托认证机构为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提供认证服务。

  (三)小微企业:参与认证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应当要有强烈的提升意愿,充分认识质量认证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如实反映自身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改进需求。企业负责人要发动全员积极参与各类培训活动,对于技术专家提出的时间、人力和经费等整改问题,安排专人配合协调解决,逐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四、具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市局下发工作通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找准重点行业,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完成目标。有关认证机构提供项目策划方案、成立项目组、确定成员名单及工作计划,深入小微企业调研生产经营管理流程、质量管理现状、产品质量水平等方面情况,了解企业在质量提升和认证方面的需求,梳理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的难点堵点,考量提升帮扶质量。

  (二)帮扶提升阶段。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按照“行业相对集聚”原则,开展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工作,向目标企业发放《福建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企业问卷调查》(附件1),推荐有提升意愿、有改进需求的小微企业参与试点。仙游县局推荐企业4家,荔城区局、城厢区局、涵江区局各推荐企业3家,秀屿区局推荐企业2家,湄洲岛、北岸共推荐企业(重点围绕民宿行业)5家。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于9月20日前将《2024年参与试点小微企业推荐表》(附件3)、《推荐参与试点小微企业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市局认证检测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会同认证机构深入小微企业现场,对企业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帮助企业梳理痛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建立、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三)总结验收阶段。市局联合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按照《福建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现场验收表》(附件2)对认证提升行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完成情况等进行评估验收,并指导小微企业填写《福建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满意度测评》(附件5),提炼认证提升行动中有效的帮扶举措和成功经验,形成优良案例,报送省局参加标杆企业和优良案例评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省局已将认证提升行动列入质量强省重点工作和省政府对设区市质量考核内容,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高度重视、高位推进、高效落实,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服务区域产业提升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效能。

  (二)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在推进今年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时,要有计划开展“回头看”工作,不定期回访上一年度参与认证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开出服务清单,促进整改提升,提高总体质量水平。

  (三)强化协同,加强金融支持。省局将联合福建金融监管局,探索依托“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等渠道,与金融机构加强信息共享,引导金融资源向小微企业合理倾斜,强化金融服务。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加强对小微企业认证提升行动的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认证提升行动的成功经验,灵活运用地方主流媒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利用“质量月”“服务认证体验周”等宣传载体,有效扩大社会影响力,带动更多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附件:1.福建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企业问卷调查

  2.福建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现场验收表

  3.2024年参与试点小微企业推荐表

  4.2024年推荐参与试点小微企业汇总表

  5.福建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满意度测评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