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2 15:56 点击数: 字号: T | T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在产业发展和重大经济科技活动中的决策支撑作用,推动专利导航融入企业创新决策过程,根据 《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委办发〔2022〕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鞋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莆政综〔2021〕10号)、《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行〔2023〕8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莆田市专利导航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领域
本年度专利导航项目重点支持我市13条重点产业中的鞋服产业。分为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和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拟实施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3项,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1项。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
1.项目申报企业须为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鞋服类企业。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资信状况,无严重失信行为。
2.项目申报企业须拥有有效发明专利5件(含)以上或有效专利30件(含)以上。
3.企业与专利导航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应选择资信良好的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服务机构。
4.鼓励拟上市企业、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获得中国专利奖等创新型企业开展专利导航项目。
(二)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
1.申报主体:在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鞋类工业园区、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省级及以上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等。
2.申报及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资信状况,无严重失信行为,近三年参与完成5项以上专利导航项目。
三、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7月12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提交项目申报书,逾期不再受理。我局审查通过后,择优予以立项。
(二)项目实施
项目需按照《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要求实施。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各企业与专利导航服务机构签订合同后,召开开题报告会,提交开题报告,确立项目目标,统筹项目总体安排,确保按照合同要求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申报单位完成鞋服产业专利分析工作,形成专利导航报告、产业专利数据库等成果,完成项目成果对外公开发布推广运用(专利导航需形成3000字左右的报告摘要,报告摘要需高度概括专利导航报告内容)。
(三)项目验收
各县(区)局,各分局负责统筹跟踪辖区内专利导航项目具体实施,加强项目成果宣传和运用。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期不超过4个月。我局将组织专家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依据莆财行〔2023〕86号文件,给予每家企业项目资金6万元补助。
附件:莆田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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