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 中共莆田市委文明办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献礼莆田建市40周年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9 18:16 点击数: 字号: T | T
各县区委(工委)宣传部、文明办,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城市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隆重纪念莆田建市40周年,发挥公益广告传播主流价值、弘扬文明风尚、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作用,激发公益广告创作热情,营造庆祝建市40周年良好社会氛围,汇聚“俯下身子抓产业、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智慧和力量,加快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奋力答好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的莆田答卷。经研究,决定开展献礼莆田建市40周年公益广告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突出献礼莆田建市40周年主题,充分展示40年来莆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重点围绕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牢记“保护好湄洲岛”的重要嘱托、入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等主题,创作一批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积极向上、寓意深刻的公益广告作品。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中共莆田市委文明办、莆田市市场监管局、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承办单位:莆田市广告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湄洲日报社、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莆田晚报社
三、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社会开展,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院校、媒体、行业组织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四、活动时间:2023年10月至11月
投稿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献礼展示时间:2023年11月中旬至11月底
五、作品要求
本次活动要求作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要求,紧扣主题内容,符合大众审美,与历史文化相结合、与城市环境相融合、与群众欣赏习惯相契合,通过时代化、具象化、通俗化的画面图像和语言表达核心思想,便于受众接受和社会传播。
六、作品类型
平面类:单幅、系列彩色作品均可,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作品以JPG或TIF格式提交,内容需适合互联网传播以及大型户外广告喷绘需求。作品按照“文件名.tif”或“文件名.jpg”格式命名。
视频类:为满足全媒体播出要求,作品统一为AVI或MPG格式,不低于720×576标清像素,必须带有中文字幕,时长最长不超过1分钟。动漫作品制作成适合网络播放的GIF、SWF等格式,时长最长30秒。作品按照“文件名.**格式”命名。
七、奖项设置
平面类、视频类各设一等奖1件,奖金5000元;二等奖各2件,奖金3000元;三等奖各3件,奖金1000元;优秀奖各5件,颁发荣誉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赛作品的图稿及电子文件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大赛主办单位不承担寄件过程中遗失或损坏的任何责任。
(二)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拍摄、出版、宣传的权利,不再另外付费。
(三)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参加过类似公益广告大赛评选,未授权给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如发现抄袭、盗用他人作品等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追回所获奖励。参赛作品在展出和出版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均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责,大赛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作品展示部分不得出现单位、姓名或其他特殊记号,否则视为无效。
(五)本次活动获奖作品将于11月中旬展示,并在主流媒体展播。
(六)所有参赛者需填写《献礼莆田建市40周年公益广告大赛报名表》(详见附件),与参赛作品同时报送。参赛者将作品电子版(含矢量图),注明参赛作品名称、参赛单位全称、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联系人:翁冬冬,联系电话:13******833,电子邮箱:ptggxh@163.com。
九、特别说明
(一)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及奖金的权利。
(二)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同意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认可大赛主办方有权无偿使用获奖作品举办或参与评奖、公益巡展等活动。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恕不退稿。
(三)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集办法的各项规定。
附件:献礼莆田建市40周年公益广告大赛报名表
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 中共莆田市委文明办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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