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6 15:34 点击数: 字号: T | T

索 引 号 PT00207-0200-2020-00035 文号 莆市监法〔2020〕89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4-22
标题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 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莆发改〔2019〕463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2020年4月21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公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和其他政策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目录

  2.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目录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