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8 15:09 点击数: 字号: T | T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推进2020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全面落实我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度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福建省下达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提前下达2020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行指〔2020〕1号),实际下达我市2020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54.8万元,专项用于药品抽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队伍建设等,其中:人员队伍建设20万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12万元,药品抽检经费122.8万元
(二)本市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我市对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进行了分解,下发了《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行〔2020〕号),预算分解情况为:市局本级5万元、仙游县局3.8万元、荔城区局4.26万元、城厢区局4.26万元、涵江区局4.38万元、秀屿区局3.68万元、湄洲分局0.2万元、北岸分局0.42万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22.8万元、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6万元。根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做好2020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闽药监综〔2020〕号)及项目绩效目标要求,我局也相应的对绩效目标任务进行分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当年已全部到位,合计154.8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度安排该项目资金支出 万元,资金执行率%。其中:办公费支出万元、培训费支出万元、印刷费万元、邮电费万元、专用材料费万元、差旅费万元、维修费万元、劳务费支出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万元、设备购置支出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项目资金结余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项目预算批复严谨而规范,实行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挤占、不挪作他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目标
指标共设9个数量指标,2020年基本完成目标。具体目标值及完成情况如下:药品新的、严重的病例报告调查核实数≥537份,实际完成805份,完成率149.91%;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160份,实际完成229份,完成率143.12%;医疗器械死亡、严重伤害病例报告数≥29份,实际完成5份,完成率17.24%;药物滥用监测报告数≥65份,实际完成35份,完成率53.85%;全国安全用药月举办次数≥1次,市级、县(区)级监管部门先后组织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1场,完成率100%;组织“两品一械”监管人员参加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以及市、县级自行组织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各类培训609人次。
(2)质量目标
指标共设6个质量指标,2020年度基本完成目标。具体目标值及完成情况如下:药品抽样(国抽)批次≥30批次,实际完成9批次,完成率30%;药品抽样(省抽)批次≥650批次,实际完成657批次,完成率101.08%;化妆品抽样(国抽)批次≥50批次,实际完成50批次,完成率100%;化妆品抽样(省抽)批次≥40批次,实际完成40批次,完成率100%;医疗器械抽样(国抽)批次≥5批次,实际完成5批次,完成率100%;医疗器械抽样(国抽)批次≥35批次,实际完成36批次,完成率102.86%;其他的不合格产品处置率、重大案件查办率、涉刑案件移送率,全部100%完成任务。 (3)时效目标
从项目时效来看,截止2019年12月31日,除项目资金执行率83.33%、药品抽样批次未完成设定的目标外,其余目标均已完成,项目完成质量较高,全面提升了药品监管能力。
(4)成本目标
培训成本目标值为≤450元/人.天,实际为175.72元/人.天,成本未超过目标值。
2、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双随机”检查等,加大药品监督抽检力度,加强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督促指导药品零售企业建立健全并执行药品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药品安全管理水平。2020年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含换发证)965家次,责令企业整改并跟踪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53家次,符合GSP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比率为100%。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系列宣传活动,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加大药品监督检查力度,提升了我市药品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2020年省对市药品安全满意率绩效考评得分99.5分,全市未出现“两品一械”质量安全事件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两品一械”舆情事件。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拟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我局对各业务科室及基层业务的考核和绩效考评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在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公开,增加透明度,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更加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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