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计量所医用设备询价公告(自行采购)
发布时间:2023-05-16 11:51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计量比对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我所需采购一批比对用医用电子血压计,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本单位比对用医用电子血压计进行政府部门自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具体采购要求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计量所医用设备。
二、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万元(含税金,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三、 交货期及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5天内交货,验收合格后中标方提供全额正式发票,我方一次性付全款。
四、 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所投设备提供至少1年免费保修,或国家三包政策规定中的保修期(择优),终生维护。
五、 采购项目内容、需求和采购数量:见附件一
六、 供应商资格及条件:
(1) 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函;
(3) 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投标。
(5) 验收要求: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具至少包含250mmHg,150mmHg,50mmHg三个校准点的测量数据及对应不确定度,并且数据符合JJG692-2010规程要求的校准证书进行项目验收确认。
(6) 投标人需提供医用电子血压计的操作说明,并对静态压力示值误差测量进行教学培训。
(7) 为了保障中标产品的正规合法渠道来源。投标人需承诺:若中标将提供厂家合法授权证明;产品的合格证明及售后证明,若无法提供授权证明,取消其中标资格。
(8) 以上资质要求为必备资质,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七、 采购响应文件报送要求:响应文件(报价清单【见附件二:莆田市计量所医用设备询价清单】、相关资质能力证明材料)需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必须注明报价单位及项目),并在响应文件时间内邮寄至本所,以邮戳为准,过期无效。
八、采购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需加盖公章。
九、提交采购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 05月 16日-2023年05月22日。
十、本所联系方式:
(1)收件人及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 59845213
(2)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三亭街189号
(莆田市计量所8楼803室技术质量部)
(3)邮编:351100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所此次采购活动。
附件一:莆田市计量所医用设备询价清单
附件二:响应方报价格式(莆田市计量所医用设备询价清单)
莆田市计量所
2023-5-16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