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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计量所医用设备询价公告(自行采购)

发布时间:2023-05-16 11:51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计量比对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我所需采购一批比对用医用电子血压计,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本单位比对用医用电子血压计进行政府部门自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具体采购要求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计量所医用设备。

  二、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万元(含税金,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三、 交货期及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5天内交货,验收合格后中标方提供全额正式发票,我方一次性付全款。

  四、 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所投设备提供至少1年免费保修,或国家三包政策规定中的保修期(择优),终生维护。

  五、 采购项目内容、需求和采购数量:见附件一

  六、 供应商资格及条件:

  (1) 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函;

  (3) 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投标。

  (5) 验收要求: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具至少包含250mmHg,150mmHg,50mmHg三个校准点的测量数据及对应不确定度,并且数据符合JJG692-2010规程要求的校准证书进行项目验收确认。

  (6) 投标人需提供医用电子血压计的操作说明,并对静态压力示值误差测量进行教学培训。

  (7) 为了保障中标产品的正规合法渠道来源。投标人需承诺:若中标将提供厂家合法授权证明;产品的合格证明及售后证明,若无法提供授权证明,取消其中标资格。

  (8) 以上资质要求为必备资质,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七、 采购响应文件报送要求:响应文件(报价清单【见附件二:莆田市计量所医用设备询价清单】、相关资质能力证明材料)需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必须注明报价单位及项目),并在响应文件时间内邮寄至本所,以邮戳为准,过期无效。

  八、采购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需加盖公章。

  九、提交采购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 05月 16日-2023年05月22日。

  十、本所联系方式:

  (1)收件人及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 59845213

  (2)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三亭街189号

  (莆田市计量所8楼803室技术质量部)

  (3)邮编:351100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所此次采购活动。

  附件一:莆田市计量所医用设备询价清单

  附件二:响应方报价格式(莆田市计量所医用设备询价清单)

 

  莆田市计量所

  202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