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平台数据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08:59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莆田市市场监管局通过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45681件,比去年同期(94277件)增长54.52%,其中,接受消费者咨询62755件,占受理总量的43.08%,同比(47842件)增长31.17%;受理投诉36847件,占受理总量25.29%,同比(20663件)增长78.32%,已办结34241件,办结率为92.9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52.98万元;受理群众举报46079件,占受理总量31.63%,同比(25772件)增长78.79%,已办结43948件,办结率为95.38%。
二、咨询情况分析
2022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62755件,从咨询内容看,涉及市场监管业务咨询有47952件(占76.41%),非市场监管业务咨询14803件(占23.59%)。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范围的业务咨询问题主要集中在: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消费监管、网络交易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市场规范管理、商品质量监管和企业注册监管,其中汽车、通讯产品、家用电器等商品的“三包”规定,服装鞋帽、食品等商品的质量问题和餐饮住宿、电信(互联网)、交通运输、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培训等相关服务的质量问题为咨询热点。
三、投诉情况分析
2022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684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52.98万元。从投诉问题类别来看,位于前五位的分别是质量问题10680件(占28.98%)、售后服务9783件(占26.55%)、食品安全问题2252件(占6.11%)、广告问题1591件(占4.32%)、商标问题1123件(占3.05%),这五类问题占投诉总量69.01%。
从投诉消费类型来看,2022年商品类投诉共计30383件,其中占据前五位分别是服装鞋帽类5541件(占18.24%)、食品类4063件(占13.37%)、药品及医疗器械3623件(占11.92%)、化妆品类3416件(占11.24%)、家居用品类1876件(占6.17%)。这五类投诉合计18519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60.95%。服务类投诉共受理6464件,其中位列前五的分别是餐饮和住宿服务类1368件(占21.16%)、电信服务类1123件(占17.37%)、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616件(占9.53%)、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601件(占9.30%)、教育培训服务类448件(占6.93%)。这五类投诉合计4156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64.29%。
从投诉处置来看,市局共办理投诉1469件,仙游县共办理投诉12171件,荔城区共办理投诉8146件,城厢区共办理投诉9155件, 涵江区共办理投诉2548件,秀屿区共办理投诉2778件,湄洲岛共办理投诉289件,北岸共办理投诉264件。处理投诉件数量前五名的市管所分别是鲤城市管所(4399件)、龙桥市管所(2915件)、霞林市管所(2841件)、镇海市管所(2696件)和拱辰市管所(2676件)。
投诉件处置情况
处理单位 |
投诉件数量(件) |
占比 |
市 局 |
1496 |
4.06% |
仙游县 |
12171 |
33.03% |
荔城区 |
8146 |
22.11% |
城厢区 |
9155 |
24.85% |
涵江区 |
2548 |
6.92% |
秀屿区 |
2778 |
7.54% |
湄洲岛 |
289 |
0.78% |
北 岸 |
264 |
0.71% |
四、举报情况分析
2022年全市共受理群众举报46079件。按举报性质分:列前五位分别是广告违反行为26875件(占58.32%)、商标违法行为9315件(占20.22%)、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1905件(占4.13%)、不正当竞争行为1589件(占3.45%)、产品质量违法行为1287 件(占2.79%),这几类举报共计40971件,占举报总量88.91%。
按涉及的商品服务类别分:列前五位分别是化妆品4914件(占10.66%)、烟酒食品4268件(占9.26%)、药品及医疗器械类4180件(占9.07%)、家居用品4161件(占9.03%)、服装鞋帽2728件(占5.92%)。
按管辖区域分:市局共办理举报987件(占2.14%),仙游县共办理举报28644件(占62.16%),荔城区共办理举报5904件(占12.81%),城厢区共办理举报5949件(占12.91%),涵江区共办理举报1268件(占2.75%),秀屿区共办理举报3046件(占6.61%),湄洲岛共办理举报172件(占0.37%),北岸共办理举报109件(占0.25%)。
举报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涉外商标侵权,特别是关于“耐克”、“阿迪达斯”、“NB”等品牌商标侵权的举报屡禁不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腐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的食品等。餐饮服务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餐饮环境卫生等问题。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广告举报问题主要有广告或者包装中使用“最高级”、“顶级”等绝对化语言,虚假宣传问题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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