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消费公示 > 消费百科

理性消费 谨慎预付

发布时间:2024-05-27 09:13 信息来源: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点击数: 字号: T | T

  预付式消费模式在健身、美容、教育等服务行业广泛存在,消费者通过预付一定金额享受服务,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然而,这种模式也带来了诸多风险。商家可能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服务无法继续提供,甚至存在欺诈、跑路等违法行为,给众多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近日,福州有部分机构撤场、闭店,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众多消费者因预付式消费模式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对此,福建省消委会结合即将于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发布以下消费提醒,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防范预付式消费陷阱,提醒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一、有法可依

  将于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对预付式消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书面合同义务、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强化了经营者遵守承诺的约束,同时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时的举证难度。第二十一条还明确规定“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30日在其经营场所、网站、网店首页等的醒目位置公告经营者的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强化了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二、选择商家需谨慎

  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应充分了解商家的经营情况、信誉度、服务质量等信息。可通过查询商家资质、查看消费者评价等方式,避免选择存在风险的商家。

  三、预付金额要合理

  消费者应理性评估自己的消费需求和经济能力,避免一次性预付过大金额。预付金额过大,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压力,也增加了预付金的风险。

  四、保留证据及时维权

  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过程中,应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这些证据是维权的重要依据。如遇商家违约或服务无法继续提供等情况,消费者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并要求商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商家拒绝履行或无法履行,消费者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12315或消协组织投诉举报。

  五、加强监管促进规范

  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预付式消费市场的监管力度,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福建省消委会也将继续发挥消协组织的职能作用,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助力提升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共同维护我省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