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PT00207-0200-2024-00032 | 文号 | 莆市监〔2024〕121号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11 |
标题 |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莆田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认定试行办法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PT00207-0200-2024-00032 | ||
文号 | 莆市监〔2024〕121号 |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7-11 | ||
标题 |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莆田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认定试行办法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分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等17个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市监注〔2024〕154号),现将《莆田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认定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商务局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莆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分行
2024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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