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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024407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29 16:52 点击数: 字号: T | T

庄文煜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区电梯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20244076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职能分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电梯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和电梯日常使用监督管理。

  (一)严格落实电梯安装监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等相关要求,电梯施工单位在电梯安装前须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安装监检,检验合格后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省特检院莆田分院将根据电梯施工单位的安装监检申请,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开展监督检验工作。电梯检验合格后,省特检院莆田分院向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和使用标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和办理使用登记(不含个人或单个家庭自用电梯)。

  (二)严格电梯日常安全监管

  2024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开展电梯筑底三年行动,并在春节、“五一”及三中全会等重要节会期间和台风、暴雨等恶劣气候条件时期,加强电梯日常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共完成电梯检验检测9676台,抽查电梯检测质量监督193台,约谈电梯检测单位9家;抽查电梯维护保养与运行质量监督346台,完成老旧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265台;排查使用未登记电梯211台,整改闭环隐患问题265个,立案查处使用检验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电梯的使用单位3家,有效遏制电梯事故发生。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活动,入社区开展电梯使用安全宣传和电梯应急救援演练约11场次;积极宣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物业管理单位配齐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三)严格电梯维保质量安全监管

  1.严格维保准入把关。开展电梯维保的单位需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本市以外维保单位到我市开展维保业务按省市场监管局要求需到我市市场监管局备案,均按取证时的要求配备仪器设备和安排足够的维保人员。

  2.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受理核查电梯投诉举报件141件,结合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共立案查处未按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维保单位2家。

  3.严密组织等级评价。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相关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完成对62家在莆开展维保业务的电梯维保单位的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在我局官网上向社会公示。根据等级评价结果,约谈相关维保单位10家,劝退维保单位1家,进一步加强电梯维保监管,提升维保质量。

  (四)运用智慧监管提升电梯安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规则》,确保民众乘梯安全,我局牵头创建莆田市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并于2022年元旦上线运行。平台推广运用以来,电梯安全监管工作高质推进。目前,全市62家维保单位全部接入平台使用,已全覆盖采集全市2万余台电梯信息,实现区域内维保作业定位打卡及救援响应、维保、救援及故障解决的无纸化录入,对电梯的处置进行全程监控。其次,电梯困人救援效率大幅提升。设立24小时电梯应急救援指挥中心(96196服务热线),建立“值班全天候、跟踪全过程”的管理体系,形成以96196为纽带、维保单位救援为主、消防救援为兜底保障的应急处置模式。目前,通过96196调度,电梯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约13分钟,比国家规定的30分钟缩短一半多,有效避免了电梯困人情况演变为事故的可能。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电梯安全宣传工作,持续开展电梯筑底三年行动、老旧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和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等工作。进一步加大电梯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抓好电梯安全风险防控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电梯安全稳定运行。

  领导署名:姚丽玉

  联 系 人:陈飞峰

  联系电话:138 59850019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