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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12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01 17:05 点击数: 字号: T | T

张一丽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种苗培育,拓展“海上粮仓”建设》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对提案十分重视,立足职能,加强调研,优化服务,强化监管,扎实推进地理标志发展,支持水产养殖种苗培育,拓展“海上粮仓”建设。

  (一)深入调研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地理标志开发、运用和管理水平,5月份组织市局、仙游县局、秀屿区局相关人员赴漳州云霄县考察地理标志工作,学习在政府政策规划、部门分工协同、协会作用发挥、企业运营经验、品质检测监控及追溯体系建立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我局分管领导、商标科等还深入秀屿区南日鲍协会、南日镇海洋渔业协会等调研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现状,推动企业运用好地理标志商标。

  (二)推进注册

  持续指导地理标志申报注册,目前我市共有2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其中海洋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2件:南日鲍(3件),南日海带,南日紫菜,莆田花蛤,莆田缢蛏(2件),莆田紫菜,莆田牡蛎,莆田红毛菜,莆田双线紫蛤。另有“莆田红母蟳”“莆盐”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在完善申报材料。

  (三)积极扶持

  组织落实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奖励补助政策,十三五期间共落实商标奖励180万元。积极对接市银监分局,制作地理标志产品及相关涉农金融产品介绍宣传手册,组织筹备拟在仙游召开企业授信推介会,推动仙游县农商行订制相关地理标志金融产品等,探索金融赋能地理标志工作。

  (四)规范管理

  扎实推进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共有8个地理标志产品计29家企业核准使用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积极引导用标企业根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规范印制、规范标注、规范使用,及时查处2起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行为;清理废止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等法规范性文件2份。五是注重保护。推荐“南日鲍”列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协定(第二批)福建产品,并整理“南日鲍”产品技术标准中英文版本,完成清单受理公示各项准备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深入推动地理标志发展壮大,服务拓展“海上粮仓”建设。

  (一)调查摸底

  继续开展本行政区域地理标志资源摸底排查,积极引导、协助协会培育特色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发、申报,落实梯度培育,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沟通协调

  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推动地方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形成有效协作机制,特别是地标工作涉及市场监管、农业、渔业等相关单位部门,组织协调,统筹推进。

  (三)属地管理

  进一步强化上下协作,推动辖区局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稳步推进,进一步规范专用标志使用,协调帮助企业解决申报及换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指导规范

  继续推动地理标志用标企业换标,持续跟踪指导“南日鲍”企业等申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推动季节性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向初级农产品与产品深加工并重方向发展。

  领导署名:黄 平

  联 系 人:关松豹

  联系电话:0594-2694532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