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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7 16:50 点击数: 字号: T | T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市局各科室、执法支队:

  现将《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闽市监规〔202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四张清单”推行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措施,积极推动“四张清单”的施行,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各单位在监管执法中,要按照清单中适用条件和文件要求,积极主动适用“四张清单”,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告知承诺等措施,教育引导市场主体改正违法行为。对符合条件不予适用的,应当充分说明理由。

  三、各单位适用“四张清单”的案件(含责令改正和不予立案的),要做好材料收集归档等工作,以备检查。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莆田市司法局。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