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表彰2015年 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3-04 00:00 点击数: 字号: T | T
各县(区)消委会,湄洲岛、北岸工商分局:
为了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弘扬依法维权精神,促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构建和谐消费环境;表彰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做出艰苦、不懈努力,维权成果显著,维权案例典型,维权事迹感人的优秀代表,提高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凝聚消费维权正能量,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再创佳绩。
附件:2015年全市“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名单
莆田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