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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18 17:33 信息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一、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共设3个数量指标,2022年全部完成目标。具体目标值及完成情况如下:药品监督抽检≥500批次,实际完成519批次,完成率103.8%;化妆品抽样≥60批次,实际完成60批次,完成率100%;医疗器械抽样批次≥50批次,实际完成51批次,完成率102%。

  (2)质量指标

  共设3个质量指标,2022年全部完成目标。具体目标值及完成情况如下:药品抽样品种完成率≥95%,实际品种完成率100%;化妆品抽样品种完成率≥95%,实际品种完成率100%;医疗器械抽样品种完成率≥95%,实际品种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

  设任务完成时间1个指标,“两品一械”监督抽检(样)任务均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4)效益指标

  设药品检验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率≥95%单个指标,2022年省级药品监督抽检519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2批次均已依法核查处置,核查处置率100%。

  (5)满意度指标

  设服务对象满意度≥85%单个指标。2022年通过开展“药品安全科技周”“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化妆品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组织了多场监管对象培训会议,并借助微信群等有效载体,加大“两品一械”监管政策宣贯,着力提升了我市药品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以及群众、监管服务对象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2022年我市药品安全绩效考评结果在90分以上。

  二、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共设3个数量指标,2022年全部完成目标。具体目标值及完成情况如下:药品新的、严重的病例报告调查核实数≥690份,实际完成1369份,完成率198.4%;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240份,实际完成338份,完成率140.8%;医疗器械死亡、严重伤害病例报告数≥3份,实际完成43份,完成率1433.3%。

  (2)质量指标

  共设6个质量指标,2022年全部完成目标。具体目标值及完成情况如下:药品抽样完成率≥100%,实际完成率103.8%;化妆品抽样完成率≥100%,实际完成率100%;医疗器械抽样完成率≥100%,实际品种完成率100%,此外,不合格产品处置率、重大案件查办率、涉刑案件移送率均为100%。

  (3)时效指标

  设任务完成时间1个指标,“两品一械”监督抽检(样)任务均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4)效益指标

  设药品流通企业符合药品GSP要求≥90%单个指标,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828家次,责令整改19家次,符合药品GSP要求≥90%。

  (5)满意度指标

  设服务对象满意度≥85%单个指标。2022年通过开展“药品安全科技周”“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化妆品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组织了多场监管对象培训会议,并借助微信群等有效载体,加大“两品一械”监管政策宣贯,着力提升了我市药品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以及群众、监管服务对象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2022年我市药品安全绩效考评结果在90分以上。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队伍能力建设10万元暂未支出。原因分析: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优化后,工作重心转移,重点放在防疫物资的质量监管、保障供应上,因此原定于2022年12月举办的“两品一械”监管业务培训班推迟。改进措施:2023年,有机结合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适时组织举办“两品一械”监管业务培训班,统筹推进市级检查员培训与考核、应急相关知识培训与演练、药物警戒培训等内容。